應該始終把教育公平作為教育改革發(fā)展的重中之重,既要加大經費投入、均衡配置資源,也要完善制度設計、提供制度保障
中華民族是一個重視教育的民族,千百年來對教育公平孜孜以求,2000多年前孔子就曾提出“有教無類”的教育理念。在流動人口逐年增加、城鎮(zhèn)化不斷推進的時代語境中,教育公平更成為社會的共同追求;沒有教育公平,就會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更遑論起點平等和機會平等?
如何體現教育公平?在探索實踐中,我有一個感受。既然公平的本義就是惠及最大多數,我們就該具備突出重圍的勇氣,讓公平的陽光照亮每個孩子的未來。以江蘇為例,流動人口為江蘇發(fā)展做出了巨大貢獻,江蘇在2012年底就推出“異地高考”改革,不設社保門檻,對固定住所的要求也相對寬泛,這些“零門檻”規(guī)定體現了當地的開放性和包容度,為江蘇異地高考贏得了“史上最大方的方案”的美譽。
教育是民生之首,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最重要的基礎。提供平等包容的高考機會,就能暢通平民子弟改變命運、向上流動的渠道;追求教育公平,就能為社會公平正義打下最堅實的底座。不僅如此,當隨遷子女能夠在異地參加高考,流動人口也就更能心系于此、有認同感,同樣能助推當地經濟發(fā)展,這不正有利于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比翼齊飛嗎?
不過,“異地高考”雖然是教育公平的重要體現,但教育公平如果僅僅停留在“異地高考”層面,遠遠不夠。教育公平的基本內涵,是在現實社會條件下實現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可能的教育平等,包括起點公平、過程公平、結果公平等三個方面。既然出身不能選擇,社會就應該為每個孩子提供平等的教育權利和教育機會。唯有如此,才能打破階層固化,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讓社會創(chuàng)新活力競相迸發(fā)。
然而,教育公平作為社會公平的子系統(tǒng),還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比如由于區(qū)域發(fā)展的不平衡,城鄉(xiāng)之間、地區(qū)之間、學校之間的教育資源分布失衡。怎么推進教育均衡化呢?我以為,可以合理配置教師資源,規(guī)定校長和教師依法實行定期交流;積極推進高中招生改革,均衡分配熱點高中指標;推進集團化辦學,擴大優(yōu)質資源總量;關愛特殊人群,保障受教育權利,努力提高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入學率……總之,應該始終把教育公平作為教育改革發(fā)展的重中之重,既要加大經費投入、均衡配置資源,也要完善制度設計、提供制度保障。
教育公平不僅是群眾的強烈呼聲,也始終是黨和政府的不懈追求。令人欣慰的是,“異地高考”已經在全國多個省份破冰前行,教育公平的陽光雨露正在灑向這片土地上每一個角落。我相信,公平不僅能激發(fā)孩子的潛能和社會的活力,也必能照亮一個現代化大國的未來。
(作者為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教育廳廳長)
《 人民日報 》( 2014年03月05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