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各部門已開始制定公車改革方案,年底前中央機關全面完成改革。根據方案規(guī)定,司局級每人每月可獲1300元公務交通補貼,處級800元,科級500元。國管局知情人士透露,財政不會重新?lián)芸,而是把部門每年三公經費中的公車費用挪用到此處。
眾所周知,“公車改革”即將率先在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起步實施,經過地方部門的試水,公車改革利大于弊,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公車私用、公車浪費等一系列現象的發(fā)生,節(jié)省了一定的經費開支。經過長時間的驗證,公車改革也面對著諸多困難,特別是地方一些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的補貼,是一個龐大的開支,面臨著很多難題,但是不應急于求成,要做好頂層設計,防止公車改革“變味”,更不能讓“公車改革”穿上漂亮“隱身衣”。
顯然,“公車改革”“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特別是在公車拍賣方面要確保公正、公開,應該有一定的文件規(guī)范,不能是一本糊涂賬。應請拍賣公司等社會單位進行公開拍賣,防止某些單位將公車低價出讓,損害國家的利益,甚至發(fā)生以權謀私現象的發(fā)生,要堅決杜絕此類現事件,嚴防新的腐敗問題出現。
當然,“公車改革”確實一定程度上削減了經費支出,更好的遏制資金浪費,防止公車消費支出離譜的現象,防止公車私用,減少單位司機人員的開支。雖然司局級每人每月可獲1300元公務交通補貼,處級800元,科級500元。但是,這么多的政府公務人員,特別是基層工作人員和辦事人員,“公車改革”的補貼標準是否合理,是大家最關心的。經常有業(yè)務往來與不經常有業(yè)務往來人員的區(qū)別,他們怎樣補貼,補多少,該怎樣補,補多了會出現新的矛盾,補少了某些工作上能不能出現不作為的情況,會不會出現一刀切現象呢?
毋庸置疑,“公車改革”應從各方面預防好事辦成壞事,防止某些人鉆政府空子,鉆制度的空子。要規(guī)范“公車改革”后單位公車的使用規(guī)定,從制度上限制某些單位或者個人利用職務之便,變相使用其手下的職能部門的公車或私車,防范變相使用其有業(yè)務往來單位的車輛,變相加重職能部門的負擔。
總之,大家有理由相信通過“公車改革”的逐步推進,公車改革這塊“硬骨頭”一定能“啃下來”。在改革中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立足實際,突破層層阻力,堅決把“公車改革”推向前進,也讓“公車改革”重樹政府好的形象。
稿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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