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大學生求職盲校遇阻,于法無據(jù)
背景:近日,一名視障人士的求職經(jīng)歷引起媒體關注。他叫鄭榮權,是全國第一批、浙江首位使用盲文試卷參加普通高考,并被普通大學錄取的視障大學生。前不久,他報考了南京市盲校的教師崗位,好不容易參加考試渡過重重難關,并且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名列第一位,卻因視力達不到公務員體檢標準,體檢不合格。
新京報發(fā)表胡欣紅的觀點:教師招聘參照公務員的體檢標準,通常情況下并不會產(chǎn)生什么異議,但遇到鄭榮權這樣的特殊情況,就暴露出問題:視障者無法勝任公務員崗位,難道當一位盲校教師也不可以?盡管視障可能會在學生管理、課堂紀律等方面帶來困擾,但對于習慣了“黑暗世界”的視障人士而言,并不能以常人的視角審視,這些困難在他們看來或許并沒有太大挑戰(zhàn)。相反,身為視障人士應該更能了解視障學生。不僅如此,如果身殘志堅卻能和正常人一樣工作生活,其示范作用將是對殘疾孩子的莫大鼓勵;诖,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盲協(xié)常務副主席李慶忠曾在全國兩會上多次呼吁,視障人士可以勝任教師工作,且在教授視障學生時還有著獨特的優(yōu)勢,但他們卻因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限定望而卻步,無法從事教師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在職工的招用、轉正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此外,《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均沒有對教師體檢標準作出具體的要求。我們期待鄭榮權的事情能圓滿解決,但絕不能止于特事特辦。教師崗位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是否合適,相關部門應以這次事件為引子,重新研究并修訂,幫助包括視障人士在內(nèi)的殘疾人實現(xiàn)他們的教師夢。
小蔣隨想:對所有社會人而言,就業(yè)都關乎生存與發(fā)展。如果剝奪一個人的就業(yè)權,或是對其就業(yè)設置不合理門檻,負面后果不言而喻。當殘疾人遇上就業(yè)壁壘,消極影響更會被進一步放大。一名被普通高校錄取、接受了高等教育的視障青年,已證明其能夠融入社會正常生活。其在報考盲校崗位時,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名列第一,說明其專業(yè)能力優(yōu)秀。無論是從社會適應層面,還是從專業(yè)素養(yǎng)角度,鄭榮權都用事實證明了自己。在這背后,他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可以想象。在求職時,鄭榮權沒有“挑戰(zhàn)不可能”,而是希望進入培養(yǎng)視障學生的盲校,這是再合情合理不過的選擇。此時,拿公務員體檢標準“卡”他,于情于理于法恐怕都說不過去。情理已經(jīng)說過,再看法理。如果將公務員體檢標準算作一種“法”,它至多是“下位法”,不能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教師法》這些“上位法”!吧衔环ā辈粌H沒有規(guī)定視障者不能當盲校教師,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明確“在職工的招用、轉正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依法治國,某種情形適用何種法律或法規(guī),必須準確!皡⒄漳衬硺藴省保欠翊嬖谖幢剡m當?shù)那闆r,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并糾正。讓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共同享有同祖國和時代一起成長與進步的機會”,不能讓一人掉隊。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只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