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不及防的傷害總是格外令人痛惜。5月21日8時50分許,廣州市天河區(qū)林和中路林樂路口發(fā)生交通事故。女司機丁某在等候信號燈時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失控,致13名路人受傷,其中2人傷勢較重。伴隨著事故視頻和圖片在社交平臺上的廣泛傳播,驚人的畫面更加刺痛公眾的內心。人們在祈禱傷者平安的同時,也更加憤怒于肇事司機丁某。
憤怒是應該的,是人們面對傷害時的一種自然反應。人們將怒火對準肇事司機丁某,因為她是這場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理應承受輿論的批評和法律的制裁。不過,錯責相當,憤怒所指以及表達的重點,不能總是將很多事情混為一談。比如,在事故原因尚在調查之中時,就將丁某的個人信息事無巨細地曝光于網(wǎng)絡,則有泄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嫌疑。
丁某的姓名、職業(yè)、身份證號、聯(lián)系方式、家庭住址、機動車駕駛證信息等,幾乎是與事故信息同時被網(wǎng)友扒出,并且不加任何處理就在各大社交平臺上發(fā)布出來?梢哉f,一場交通事故讓丁某完全成了一個“透明人”。與此同時,現(xiàn)場群眾的信息也被網(wǎng)友扒出,特別是那位被認為是“碰瓷”的。
恰如一名網(wǎng)友所說:“一旦犯錯連祖宗十八代都會被人肉出來!毙畔r代,如此龐大的人肉搜索能力,在滿足人們窺私欲的同時,也不免令人驚恐。這些個人信息從哪里來的?又是如何被泄露的?掌握信息的單位部門有沒有“內鬼”?……倘若不重視、不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人們將變得毫無隱私可言,“人肉”這把刀也會傷害到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