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濟南開展不文明行為夏季集中整治,對包括赤膊光膀、脫鞋晾腳、隨意暴露等帶有夏季性特征的不文明行為說“不”。濟南市文明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市文明和每個人息息相關,少數(shù)不文明行為會影響城市的整體形象,整治活動希望能夠提升整體的市民素質(zhì)。
濟南這次開展夏季集中整治不文明行為的消息引發(fā)不少關注。有網(wǎng)友認為,在夏季赤膊光膀確實影響美觀,整治有利于消除不文明現(xiàn)象。也有人認為,一些人夏季光膀子是為了涼快,認為這樣的整治“沒用”。筆者認為,集中整治夏季不文明行為,非常及時,非常必要。
近年來,隨著社會快速發(fā)展和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深入開展,市民的文明素養(yǎng)在不斷提高,公共意識也在不斷提升,但仍有一些人不拘小節(jié)、破壞規(guī)矩,在公共場所的言行舉止有待改進。今年3月1日起,《濟南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施行,著力對各種不文明行為予以糾正和規(guī)范。這次,濟南以赤膊光膀、脫鞋晾腳、隨意暴露為治理重點,開展不文明行為夏季集中整治,也是對條例的細化和落實。
夏季往往是某些不文明行為的“高發(fā)期”。每到夏季,在一些公共場所,總會閃現(xiàn)著某些不文明納涼者的身影。比如,時常能見到脫了鞋倒在公共長椅上睡覺的人;也能見到在公園草坪上搭帳篷、燒烤、亂扔垃圾的人;還能見到聚在小區(qū)光著膀子、大聲嚷嚷玩撲克的人……這些不文明行為不僅給他人帶來了不便,也是給所在的城市添堵。
夏季納涼固然是一種剛需,但公共場所不是自家炕頭,而是大家共享的資源,赤膊光膀等不文明納涼行為明顯不妥。文明納涼需要市民的自律,更需要相關部門管理和引導。濟南將赤膊光膀等不文明納涼行為列入整治范疇,契合公眾利益和群眾呼聲,應當給予支持和維護。事實上,除濟南外,天津、沈陽、邯鄲等地也都出臺措施整治光膀子等不文明行為。比如,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規(guī)定,在公共場所赤膊的,不聽勸阻的,由接到報警的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當然,處罰不是目的,目的在于借此促進城市文明,革除市民陋習,倒逼市民增強公共意識,養(yǎng)成文明習慣。在這個意義上,抓住夏季這樣一個時間節(jié)點,整治相關不文明行為,也是推進城市文明建設的題中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