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個游泳課、上個編程班、來趟親子游……暑期里“娃經濟”紅紅火火,不少家長選擇通過親子消費來和孩子增進情感,為孩子“充電”“打氣”。據新華社報道,熱鬧的“娃經濟”背后藏有不少“暗坑”,一些親子游泳班、早教班收完錢后“人去班空”;一些培訓機構運營資質“不清不楚”、不少商品或服務“貨不對板”……不少家長不慎掉入“暗坑”中,維權不易,叫苦不迭。
隨著經濟條件的改善,更有消費能力的家長也就更舍得在孩子身上花錢,這促成了“娃經濟”的火爆,但旺盛的親子消費需求,卻并沒有得到消費市場的善待,市場存在野蠻生長、混亂失序的問題。伴隨消費市場越大,針對消費者的“消費陷阱”就會越多、越深、越大,消費者權益損害也就會變得更為普遍與嚴重。
親子消費針對的是廣大未成年人,市場布滿各種“暗坑”,存在各種隱患,還可能侵害廣大未成年消費者的切身權益。正因如此,就要防范“娃經濟”亂象隨市場越大而“越亂”。對于“娃經濟”亂象,就更應引起相關部門重視,并亟待予以遏制。
“娃經濟”亂象,與欠缺足夠對其進行強力約束的法律法規(guī)有很大關系。比如現(xiàn)在對于商家“跑路”、服務“蒸發(fā)”等問題,法律法規(guī)設立的多是事后監(jiān)管;而對于規(guī)范親子消費中的預付費問題,也欠缺針對性的法律依據。另外,地方相關部門也存在監(jiān)管缺失的問題。
對此,就需要“對癥下藥”,要能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機制,加強對“娃經濟”的監(jiān)管力度。只有將“娃經濟”拉出隱形的監(jiān)管盲區(qū),才可能遏制“娃經濟”的野蠻生長,促進“娃經濟”規(guī)范發(fā)展、健康發(fā)展。當“娃經濟”能夠規(guī)范發(fā)展,才能真正滿足廣大消費者的旺盛消費需求,讓消費者不再花冤枉錢,讓孩子們不再只是無良商家賺錢的工具,而能真正成為被消費市場善待的“上帝”,從而在親子消費中收獲快樂與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