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南站到了,請前往XX麻辣烤魚的乘客在本站下車……”最近乘坐成都地鐵1號線的乘客,都會聽到這樣一句“附加詞”。這遭到不少市民吐槽,認為在綜合交通樞紐站的報站中夾帶廣告,讓人反感。據了解,成都地鐵從2019年上半年開始在語音報站中植入廣告,在7號線、4號線部分站點都可聽到類似語音廣告。(見10月15日《成都商報》)
地鐵、公交語音播報廣告,在全國已不是新鮮事,在許多地方都有。對此,市民不妨給予必要的理解。
正如上述報道所披露,我國城市地鐵普遍存在虧損,有媒體報道稱中國30多座城市2018年共花費超過6000億元修建包括地鐵在內的城市軌道交通,但只有少數城市的城軌運營實現了收支平衡。一些城市的地鐵公司在面對質疑時也曾回應稱,地鐵語音播報廣告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補貼虧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地鐵語音播報可以有廣告,卻不可任性,不能影響地鐵服務質量以及乘客乘車體驗。換言之,不能耽誤報清站名與影響乘客聽清站名,不能給乘客出行帶來不便。畢竟,語音報站是公共交通工具的必備服務,具有功能性和公益性。類似“XXX提醒您:下一站是XX站”這樣的夾帶廣告就比較簡潔,商家名稱與站名沒混在一起。而如果一句報站混雜多個商家或品牌,報站摻雜了太多廣告信息,乘客恐怕就不愿買賬了。
二是對語音播報的廣告內容應有所取舍。車廂內語音廣告具有強制性傳播、高頻次傳播、覆蓋面極廣等優(yōu)勢,因而這一廣告渠道被許多商家爭搶。近些年,個別城市的地鐵移動電視曾播放過安全套、無痛人流等廣告,引發(fā)極大爭議,最終被撤。有網友建議,語音報站廣告要打也不妨打些教育、醫(yī)療、文化、旅游類廣告,以符合公共交通工具的身份。
三是要確保廣告收益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地鐵畢竟是公益性的城市交通基礎設施!暗罔F廣告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補貼虧損”的說法需要制度來保障。這些年,不少城市地鐵一再上調價格,據說是因為廣告和票務的收入與地鐵運營成本仍相差甚遠,地鐵仍需政府補貼。在此背景下,顯然需要為包括報站植入廣告等在內的地鐵廣告行為立規(guī)矩,避免巨額廣告收入成為糊涂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