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些人視為產(chǎn)生于計劃經(jīng)濟時代,不合時宜,老掉牙的探親假最近起了存廢之爭。一些人建議取消,而另一部分人認為應該保留。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勞動法分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喻術紅建議,從勞動者需求滿足和我國現(xiàn)實需要的角度出發(fā),對探親假制度進行合理改造,即“一般取消,特殊保留”。
探親假的確很老了,其最早發(fā)端于1958年2月9日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guī)定》,目的是為了適當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1981年3月,國務院發(fā)布規(guī)定進一步完善探親假制度,規(guī)定了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職工探親假標準。
就如專家所言,上個世紀50年代至80年代,我國交通設施不完善,職工回鄉(xiāng)難度大、成本高;通訊技術相對落后,受限于經(jīng)濟實力,普通職工無法普遍享受電話、電報帶來的便利;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兩地分居現(xiàn)象比較多。“從勞動關系的角度出發(fā),為職工提供探親假,能夠激發(fā)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單位認同感!倍F(xiàn)在,電話視頻都已經(jīng)沒有太大障礙,高鐵一日通達的城市也越來越多,回家不再是難題,與以前的情況比較,探親假的確不如以前迫切。
可是曾經(jīng)被路途壓抑的親情也一同復蘇了。人們對生活品質情感的需求本身就在不斷提升,另一方面社會也在努力創(chuàng)造條件增加公民與親人相伴的機會,這些都是社會進步的體現(xiàn),我們也需要與新要求相適應,不能老是拿過去的標準作比較。
探親假是不需要的人無感,需要的人是真需要,這也正是一部分人感覺聽都沒聽過探親假更別說享受了,而另一部分人卻對取消一說相當著急的原因?梢哉f探親假從未休眠,只是一直以它合適的方式存在。
專家所言的“一般取消,特殊保留”看似很有道理,其實過于理想化。哪些需要取消,哪些需要保留呢?如果具體到行業(yè)的話,問題更多,哪個行業(yè)都有不必離家千里的崗位,哪個行業(yè)又都可能存在需要去外地工作的崗位。而以崗位來劃分,同樣存在類似的問題。
還有人建議改造春節(jié)假期,讓它來取代探親假。七天的春節(jié)假期就探親而言略顯短暫,如果能延長無疑很好,問題是,;丶铱纯粗卦凇俺!敝蛔,而不是鼓勵大家一年只見一回。我們現(xiàn)在的長假安排,主要還在春節(jié)和國慶,這兩個假日又都面臨火車票、機票等一票難求的尷尬,而探親假就要靈活得多了。
我國幅員遼闊,南北之間東西之間聯(lián)系緊密,夫妻或者父母子女分居的情況并不少見。他們忍受著常人無法體會的艱難,用人單位不僅不應該對他們設置障礙,還應該用心體諒,鼓勵職工多回家看看,并盡可能地提供方便。
探親假體現(xiàn)的是對人的尊重、對他們工作的認可、對人情的體恤,這正是探親假在眾多假日中顯得格外溫馨的原因。這樣的假日不宜輕易取消。
節(jié)假日改革的重點應該落在落實帶薪休假、調整假日結構,以及高速免費通行的時間靈活安排,讓扎堆的事少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