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fā)布的《法治藍皮書》,通過對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協議供貨商品成交記錄的統(tǒng)計發(fā)現,有高達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有的政府采購商品價格高于市場平均價3倍以上。(2月25日《北京晚報》)
受納稅人所托,政府采購本應該綜合考慮售價、服務、技術、性價比等因素,依照法定程序量體裁衣選擇供貨方,把有限的采購資金用在刀刃上,采購價廉物美的商品。政府采購屬于集中采購行為,從市場常識來看,批發(fā)價應該低于零售價。政府采購即便要求比較嚴格,需要履行一定的采購程序,采購價至少也不能高于市場價。然而,高達八成的政府采購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政府采購如此“買貴不買對”,不是欺負政府采購者“錢多人傻”嗎?看多了采購黑幕,政府采購還有多少公信可言?
政府采購普遍“買貴不買對”,其背后的渾水到底深有幾許,令人浮想聯翩。《法治藍皮書》已經把問題擺到了桌面,相關部門顯然不能把頭埋在沙子里做鴕鳥,對輿情充耳不聞。一方面,采購方要主動用事實自證清白,向納稅人講清楚政府采購商品高于市場價的原因;另一方面,監(jiān)管部門要介入調查,并公布事實真相,用翔實可靠的調查結論掀翻政府采購潛規(guī)則,看看背后到底隱藏著什么秘密,給納稅人一個交代。
雖說迫于輿論的壓力,相關部門糾正了一些曝光出來的政府天價采購案例,但是“隔墻扔磚頭”式的監(jiān)管模式打破不了“錢多人傻”的政府采購潛規(guī)則。竊以為,要打破政府采購高于市場價的怪現象,指望政府采購者權力自律,學會精打細算,買對不買貴,并不現實。
因此,必須強化對政府采購的監(jiān)督、指導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采購監(jiān)督問責機制。監(jiān)管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督促政府采購者把招標流程放到陽光下暴曬,接受納稅人的監(jiān)督。掌管納稅人錢袋子的財政部門更應嚴格把關,審批政府采購的產品是否必要,是否合理,并認真核算政府采購商品的質量性價比。對違反招投標程序,熱衷采購腐敗的政府采購者啟動問責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避免“買貴不買對”等腐敗潛規(guī)則掏空政府采購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