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麻陽縣兩名官員因貪腐案件被抓后,涉案單位向法院出公函求情,并稱是黨組研究決定。近日,涉案單位又有內部員工向記者爆料一則更為荒唐的怪事:該單位被抓官員雖身居看守所,每月居然還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單位領到“簽到獎”和補貼。(6月14日 法制日報)
何為簽到獎?望文生義都顯得有點啰嗦。暫且不說這樣的簽到獎是不是公務機關的雞肋,單就簽到獎而言,就應該是簽了“到”的人才有資格領取,一個被羈押于看守所的涉案貪官也能每日來簽到嗎?難不成他們是可以分身的妖精?
其實是妖精的不是被關押在看守所的涉案貪官,而是貪官之外的一批人。對涉案貪官的一再保護,有人說是違反了紀律。我看,這說法不僅不夠準確,而且還相當不準確。他們僅僅是違反了紀律嗎?保護涉案貪官,他們實際上就是在保護自己。
從兩名貪官被抓后,一些人便開始忙碌起來,至于是不是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咱們無法看到。但是,從“集體研究決定請求法院從輕判決”這樣的荒唐舉動來看,這也絕不比熱鍋上的螞蟻鎮(zhèn)靜到哪兒去。
就在事件被推上風口浪尖上的時候,這又出現(xiàn)了涉案貪官依舊可以領取簽到獎和補貼的笑話。沒有簽到何來簽到的獎勵,沒有工作何來所謂的補助?難不成還是對其罪行的補助,還是對其“入獄辛苦”的補助?這樣的荒唐舉動有這么幾個問題:一者,公務機關的考核、簽到、補助是不是早就成為了詬病多多的亂花錢?二者,這貪官的點名費用是誰批準的?三者,也是黨組的集體決定嗎?
其實,這樣的“貪官保護情結”我們見過的太多太多了。犯事的官員此地倒下異地崛起,戴罪還可以戴著烏紗帽的官員,身兼數(shù)職出了事情可以“褪掉一層蛇皮”的官員........這并不是有關人員有多愛護同志們,而是他們的勾肩搭背有多緊密。這緊密的背后可能是源于曾經(jīng)的共同“吃肉喝湯”,或是源于他們本就是一條繩子上的螞蚱。
事情到了這種地步,有關部門就不能再裝聾作啞了吧。一個公職人員上班發(fā)帖維權都驚動了紀委,這樣荒唐的舉動也理應有人站出來說句話了。要看看為涉案官員發(fā)簽到獎的決定是誰同意的?看看這樣的舉動有什么深意?看看這里面的用心良苦包藏著怎樣的秘密?看看他們的“君子之交”的那一灘水,是渾濁還是清澈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