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摸著石頭過河、夾雜著各種不同聲音的網(wǎng)絡打謠,在兩高的司法解釋出臺以后,終于有了一個可以比照的條文。透過這些法律條文,我們可以判斷出哪些人是罪有應得,有哪些行為看似正義,其實已經(jīng)越了雷池。
此次司法解釋的亮點在于為公權力和公民的行為劃定紅線。什么是公民應該謹守的行為規(guī)范,什么是公權力不能逾越的底線,這部司法解釋已經(jīng)有了一個比較明確的規(guī)定。而這些正是前段時間打謠中,被不斷質(zhì)疑的東西。
網(wǎng)絡違法行為該不該打擊,這個問題本身并沒有爭議,法律明確了網(wǎng)絡誹謗犯罪適用公訴的七種情形,正是因為很多時候,當謠言的傳播面很廣、影響很大時,自訴已經(jīng)無法有限地約束造謠者的行為,權力機關的適時介入能最有力地保護當事人,并最大程度地挽回影響,那種將誹謗當成家常便飯一樣的行為無疑要收斂很多。如果公權力面臨一個公民被刻意誹謗卻無能為力,任其自生自滅,那是公權力失職了。
但另一方面,司法解釋也說得很清楚,打擊的是非法行為,保護的是公民的言論自由。那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做法其實是把網(wǎng)絡當成了泥沙俱下的污水池,它的目的不是為了保護誰,而是為了堵塞別人的耳目,為自己的為所欲為提供方便。打擊不是為了讓民眾有話不敢說,有意見不敢表達,而是理性地表達,合理地申訴,在這一點上要是沒有明確的認識,那么法律只會成為個別人謀取私利的工具。
任何一個公民,不管他是普通民眾還是官員,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wèi)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在維護權利的同時,權力如果介入過多,并且得不到限制,就容易失去公允,甚至為權力所操縱。
司法解釋能解決很多問題,但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只有吃透法律的精神,才能作出正確的取舍,才能堅守住底線。我想,無論如何,這部司法解釋的出臺不是為了傷害人們的言論自由,而是保護人們說話的權利,在這一點上,公眾當有清醒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