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北京法院網(wǎng)官方微博“京法網(wǎng)事”消息,備受關(guān)注的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今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法庭最終以故意殺人罪為由,一審判處韓磊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9月25日多家媒體報道)
我一直認為,就在摔嬰兇犯韓磊因為一個小糾紛舉起嬰兒車的時候,他比誰都清楚車內(nèi)到底有沒有孩子。有沒有孩子的嬰兒車的重量以及舉起的傾斜度,當然是有重大區(qū)別的。 “公訴方公布了案發(fā)當時的監(jiān)控錄像,錄像中可以看到當時幼兒車的車篷是收起的,”被害人母親的在筆錄中稱,“通過馬路上的大路燈,是可以辨認出小推車中是幼兒”?墒,兇犯韓磊還是暴戾的完成了滅絕人倫的摔車動作。他摔的不是車,而是歇斯底里的暴戾;他表達的不是憤怒,而是對幼小生命的摧殘和踐踏,更是生命敬畏感的嚴重缺失和人性之殘忍。
愛孩子尤其是小嬰兒,是一種人性本質(zhì)、本能。大人們再累再煩,看到孩子粉嘟嘟的臉,所有的不良情緒會消失很多。孩子就是大人的開心果、開心丸。正常人對孩子愛還愛不夠呢!怎么會忍心舉起來再重重摔下去呢?讓這個動作被有些人完成得非常流暢而順手的時候,這種充滿暴戾的惡,充滿敵意的霸道情緒,已經(jīng)對周圍的人造成了巨大的威脅和殺傷。有這種庸常的惡的存在,社會就會增加諸多危險和不安全感,精神世界就會存在更多的難以抑制的暴戾和人格扭曲。
兇犯韓磊的這種“典型性的人性之惡”,毀壞的不僅是一個幼小的生命和家庭幸福,更對溫情脈脈的人倫,相互體恤的人間飽暖,守望相助的人性之美,造成了巨大的威脅和撕裂。一個老鼠屎,就能讓滿鍋湯腥臊。一個韓磊,就能對社會道德、精神生態(tài)的發(fā)展,帶來意想不到的惡的沖擊波、扭曲的人格漣漪。所以,法律本著公平公正的精神,剝奪他的生命權(quán),這是其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也是對惡和殘忍的一種必須的懲罰和處罰。你,威脅了社會,傷害了無辜,當然就應該承擔生命賠償責任。“韓磊的父母則表示,無論法院做出何種判決都會接受”,這種沉默的接受,應該也有一種巨大的愧疚在其中。
想到了社科院教授于建嶸近期接受《南風窗》采訪時稱:社會的“狠化”是當下值得警惕的一個現(xiàn)象——某些官員敢用黑監(jiān)獄關(guān)押上訪民眾;開發(fā)商敢用推土機軋死被拆遷戶;城管敢打死小販;訪民敢自殺性引爆;醫(yī)院內(nèi)患者對醫(yī)療的結(jié)果不滿,會拔刀相向;街頭間城管部門執(zhí)法,充斥著暴戾之氣。個人斗狠,群體斗狠,社會似乎正在全面“狠化”。這種殘忍的“斗狠”雖然原因復雜,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這些明目張膽的殘忍和“狠化”,或者因為自身太黑惡,勢力太強大,或是受到特殊利益集團的保護,總是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制造“殘忍”和“惡”的成本,卻很低。造成了這種惡霸情緒的泛濫。所以,北京市對摔死女童案犯判,處死,是對法律尊嚴的維護,更是對良性精神生態(tài)、柔軟心理的推動和呵護。庸常的殘忍,就應該受到更多的司法裁決和重罰。
“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摒棄潛意識中的人性之殘忍和惡之情緒吧,多釀造更多人性的煦暖;多敞開善美的心靈吧,接納明亮的陽光和月光、以及星光,讓內(nèi)心的場,敞亮起來,沒了灰暗、暗淡,社會就能得到更多的和諧、積極、飽滿、信任、柔軟等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