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1日公布中高考改革方案,從2016年開始,高考英語分值由150分降到100分,同時實行社會化考試,一年兩次考試,學生可多次參加,按最好成績計入高考總分,成績3年內有效。
對這一改革,網絡投票甚至不少專業(yè)人士都給予較高評價。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近年來社會對英語科目在高考中所占權重過大頗為不滿,各省市在高考改革中,選擇英語科目作為改革的突破口,已成為“共識”。我也贊成降低英語權重,但并不贊成目前各地設計的改革方案,因為如果深入分析目前的高考錄取規(guī)則,很難得到樂觀的判斷。
有人開始擔心英語分值降低會影響國民英語能力提高,我不清楚擔心者是否分析過具體的高考錄取規(guī)則。按目前的錄取規(guī)則,在集中錄取階段,地方教育考試部門將根據(jù)學生的高考成績、結合學生志愿向學校投檔,學校則在投來的檔案中進行錄取。照這種規(guī)則,英語分值降低,只是一定程度影響到英語成績好的學生的優(yōu)勢,卻無法改變學生對學英語采取的“應試學習”態(tài)度,畢竟高考總分一分之差,都可能影響到最后的錄取結果。早在2008年,江蘇已在高考中降低英語分值,英語120分,語文和數(shù)學分別為160分,但這一改革并沒有讓江蘇考生不重視英語,也沒有改變英語教學方式。
很顯然,所有問題都出在集中錄取制度上。如果維持集中錄取制度不變(這一制度的特點是,高校被動接受投檔,自主權有限,考生只能拿到一張錄取通知書),所有高考改革努力都可能被消解,包括北京的高考英語實行社會化考試。這種考試方式,與美國的SAT考試十分類似,SAT一年舉行7次,考生繳一次費,一年可考3次,可以最好的一次成績申請大學。可是,錄取制度卻大不同。在美國,大學錄取實行自由申請入學制度,即“多次考試、多元錄取、多次選擇”。而北京雖然實行了英語多次考,可這多次考卻服務于一次集中錄取,而不是多次錄取。結果“從一考定終身”,成為“多考定終身”。
有輿論稱,北京高考是在“啃硬骨頭”,而真正的“啃硬骨頭”不是高考科目改革,而是錄取制度改革,推進政府放權,落實大學招生自主權、擴大學生選擇權。實行這樣的考試、錄取模式,根本不需特別關注英語科目改革,因為各校在自主招生中自會提出不同的英語要求,從而讓英語教學真正回歸本質!(作者是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