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庭恰恰是我的生日,這個生日會成為我一生中永不磨滅的記憶。”昨日上午,被控受賄1300余萬元的北京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平谷支行原行長、黨委書記韓立鋒,在二中院接受審理。庭上,他承認(rèn)所有指控并認(rèn)罪,稱因為沒有聽母親的話才有今天的結(jié)果,是貪念沖昏了頭腦。(2月19日《新京報》)
連小學(xué)生都知道在家要聽父母的話,在學(xué)校聽老師的話,平谷支行原行長、黨委書記韓立鋒在接受法院審理時卻說“沒聽媽的話”,讓人很是費解。
一方面,韓立鋒官至銀行行長,又不是黃口小兒,工作上的事不必向“媽”請教;另一方面,黨有黨紀(jì),國有國法,銀行也有內(nèi)部管理制度。不管是一行之長,還是銀行工作人員,只要依規(guī)行事就行。如果凡事向“媽”匯報,處處聽“媽”指揮,銀行不就成自家的了。此種賣萌實在荒唐至極。
“媽”不是萬能的,離了“媽”也是能行的。貪官此番賣萌,和其他貪官在庭審時的貓哭耗子有異曲同工之妙。不同的是,其他貪官在懺悔時說,沒有聽黨的話,沒有聽組織的話,忘記了黨紀(jì)國法,而韓貪官卻說“沒有聽媽的話”。顯然,在韓立鋒心中,黨紀(jì)國法再大,也沒有“媽的話大”。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貪官受審,其言也善。韓立鋒這么看重母親的話,但在其把受賄來的巨款以母親的名義存入銀行時,母親曾特意囑咐他“別瞎弄”,但他還是“瞎弄了”。由此可以看出,母親的話根本就不起什么作用。在他的貪欲面前,母親的話比水淡。
貪官此時搬出母親,無非是讓人們掬一把同情的淚水,讓法官在量刑時看在母親的面上給予寬容。但法律是無情的,也是公正的,不會因“母親的話”是善是惡而枉法。
貪官賣萌讓人可笑,也是其犯事后的慣用伎倆,黨紀(jì)國法都奈何不了你犯罪的腳步,“媽媽的話”又有幾分作用?實踐證明,人一但利令智昏,媽媽,也只是普通的母親,老人家的話再嚴(yán)厲,也是白搭。貪官受賄,與“媽媽”無關(guān)。
文/郭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