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的非法所得,被劉漢等人用于購買槍支、刀具、車輛等作案工具,資助犯罪作案的組織成員逃跑藏匿、逃避打擊,為打殺有功的組織成員發(fā)放工資獎金或購買住房、毒品,以及通過行賄騙取政治資本、尋找“保護傘”,成為當?shù)亍暗诙M織部長”,左右著當?shù)馗刹康奶岚闻c任免(2月21日南都)。
說起“地下組織部長”,人們并不陌生。早在2000年時,浙江瑞安就出了個“地下組織部長”,人稱“阿太”。其手法與劉漢如出一轍,重金賄賂主要官員,插手當?shù)厝耸掳才拧T谒拇ㄊ韧,很多人都知道劉漢是“有大背景、大靠山”的人物。這使得劉漢的斂財之路更加暢行無阻,甚至能夠左右當?shù)厝耸掳才。對于能帶來利益的官員,劉漢可以幫忙提拔升遷;對擋他財路的干部,不擇手段予以清除。2000年,劉漢想在小金縣開發(fā)四姑娘山旅游項目,時任縣長格某不同意。劉漢留下一句話:“不給我項目,你這個領導就當不了!惫,這位縣長不久就被調離小金縣,劉漢順利拿到該項目。廣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說:由于劉漢在當?shù)卣䦃@種極不正常的超能量,被稱為“第二組織部長”,干部想進步,找劉漢比找領導還好使。
干部任免,有嚴格程序,必須經(jīng)組織部門批準,必須有主要領導點頭同意,即使劉漢在當?shù)赜绣X有一定權力,但他也只是在政協(xié)任職,對干部的任免根本就插不上手,如果沒有當?shù)刂饕I導點頭同意,如何能隨意將一個擋他財路的縣委書記調離?如果劉漢背后沒有強大的保護傘,沒有掌握官員任免決定權的人支持,憑他作為政協(xié)常委,他想插手干部的任免,并能決定干部的任免,那也只是癡心妄想。那么,誰是他的“貴人”呢?是誰“授予”他“第二組織部長”權力的?為什么授予他“第二組織部長”權力?他們之間有何關系呢?
說到底,“黑老大”成“第二組織部長”,是官場腐敗這一土壤長出的怪胎。沒有這一土壤,就不可能有“第二組織部長”;如果沒有強大的“保護傘”,“黑老大”也就不可能成為“第二組織部長”。“黑老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某些官員與社會邪惡勢力相互勾結,沆瀣一氣,狼狽為奸,為他們撐起強大的保護傘。
各地的“打黑”實踐表明,幾乎每個涉黑團伙都有“保護傘”在背后撐腰,否則,只要露頭就打,其何以能夠猖獗一時,甚而長期盤踞一方、橫行霸道、為所欲為,甚至連政界、商界、司法界的人也要對他避讓三分?“黑老大”之所以能夠當上“第二組織部長”,插手人事安排,“比找領導還管用”,背后的原因既令人害怕,又令人深思。
“黑社會”的坐大不是一天兩天,冰凍三尺,非一日這寒!昂诶洗蟆背伞暗诙M織部長”一案再次警示我們,對形形色色的黑惡勢力,如果不時刻保持嚴打態(tài)勢,而是放縱他們肆意妄為,日漸坐大,特別是插手干部任免,向公權力甚至是執(zhí)法部門乃至基層政權滲透,操縱地方執(zhí)法部門,使得當?shù)毓賵鰫夯,正氣得不到伸張,邪氣非常囂張,不可一世,后果非常嚴重。而要鏟除和掃蕩黑惡勢力,關鍵在權力規(guī)范,執(zhí)法嚴明,不被黑社會腐蝕拉攏,嚴懲保護傘,鏟除其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