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和政協(xié)的會議,不是秀場,更不是商場,而應是“戰(zhàn)場”。這里的一行字、幾句話,或許就會左右許多人的生活,甚至徹底改變許多人的命運
兩會,是代表委員議政的政治舞臺,更是一個向人民履約的莊嚴時刻。
不過,對代表委員來說,履約的功夫更應在日常,更多的調研、溝通甚至碰撞,也常在兩會之外。在我擔任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xié)委員的10多年里,有位記者的尖銳提問,印象最為深刻。它也時時提醒我自問:代表委員該怎么履約?
那是2011年8月25日的上午。那天,分組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一位記者問:我想知道每位委員討論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時間有幾秒?
這個看似無厘頭的問題一下子重重地撞擊著我的心靈。我把這位記者的問題轉告給了與會的人大常委和列席的代表們。大家靜靜聽著,那一刻的沉默很凝重,凝重得意味深長。
不是生氣這個問題中的諷刺調侃,而是思考問話背后的真問題:你有沒有在敷衍?對討論的草案,能不能做到精心準備、有真知灼見?
參加每次類似的會議之前,我會對材料認真研讀,還會補充閱讀一些相關書籍,時間允許還會進行調研,在會上也積極發(fā)言,和大家討論、學習、交流,很多人認為我的發(fā)言“很有見地”。但我至今仍不敢也不能認為自己果真“很有見地”,我只是給自己一個評語:我很努力。就在那天會上,我坦率告訴大家,類似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這樣的材料,盡管我認真學習、研究,但所涉領域非常專業(yè),我這樣一個教育專業(yè)的人去討論法律專業(yè)的問題,可能只會做一些常識性的判斷,有時候甚至可能講錯。所以希望有更多法學界的專業(yè)人士,用心提出真知灼見。
那位記者的話,一直在我腦海里回響。我喜歡一針見血的問題。古人云,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我想,以媒體為鏡,可以近真相,以媒體記者為鏡,可以見民心。鏡子,當然越多越好。
一直認為,人大和政協(xié)的會議,不是秀場,更不是商場,而應是“戰(zhàn)場”。在這里,是民生之戰(zhàn),是民主之戰(zhàn),也是思想之戰(zhàn),為國家覓巧計,向百姓求良方。這里的一行字、幾句話,或許就會左右許多人的生活,甚至徹底改變許多人的命運。在這個兩會的戰(zhàn)場上,最大的敵人是懶惰、是無語、是草率,是無所用心、是得過且過、是不負責任?v然所涉問題有專業(yè)之分,我們也要以昂揚的精神,戰(zhàn)勝過去,戰(zhàn)勝自己,戰(zhàn)勝陳腐,吹著號角沖向未來。而身為人大代表或政協(xié)委員,真想履約,想贏得這場自我革新的戰(zhàn)爭,并不輕松。
一位代表委員,會用多長時間參與討論?我想,這個問題應該成為所有代表委員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始終高懸于頂。不管是不是自己熟悉的領域,都應該用專業(yè)、敬業(yè)的精神去認真對待。議政本來就是在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中找到“最大公約數(shù)”。每位代表委員都得用行動回答這個問題。學習,思考,研究,吶喊,行走,用我們的腳印,走出一條新的大路。
一個約定,可以輕若鴻毛,也可以重如泰山。履約,可以變成虛偽的敷衍,也可以成為生命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向人民履約,應是后者。
。ㄗ髡邽槊襁M中央專職副主席,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