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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只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賣淫還房貸”,被逼無奈還是好逸惡勞?
背景:“把我抓了,關我15天。我出來還是要干這個,因為我那140平米的房子還要還房貸!5月15日,22歲的小萍(化名)因為賣淫,第三次被鞍山道派出所民警抓獲,面對民警訊問,小萍一臉的不在乎。
中國青年報發(fā)表畢詩成的觀點:中國的房價的確非常高,房奴的確非?,但不是什么問題只要扯到這個“綱線”上,就可以不顧是非對錯。小萍的作為,果真是“房價高”逼出來的嗎?據小萍交待,她十幾歲就離開家,四處打工,現(xiàn)在已經在包頭貸款買了房子,賣淫是她的主要收入來源。民警曾試圖勸說小萍找個工作,可小萍說她沒有任何技能,只能去當服務員,掙得少又累,不如她現(xiàn)在自由自在。看了這段自述,你能說小萍的價值謬誤不是鑄成其悲劇的首要原因?嫌棄當服務員掙錢少,沒什么技能又不去學,年僅20多歲卻要買下140平米的房子……你總不能說,一個沒什么技能沒什么積極性沒什么儲備的小年輕,偏要在大城市里買個大房子,還要“萬事如意”吧?一定要指責,或許更該追問,以這樣的條件,銀行是怎么審核小萍的貸款的,是怎么評估其“還款能力”的?是不是為了賣房子而無底線地容忍并注入泡沫?
小蔣隨想:正當收入不能滿足過當欲望,是很正常的。有人覺得,買房是一種剛需,租房租不來幸福。有自己的房子是好,但這需要量力而為,買不起大房子,可選小戶型,買不起小戶型,也非“世界末日”。非要買遠超個人支付能力的大房子,每月要還幾倍于月薪的房貸,不光是自虐,而且只能“劍走偏鋒”去搞錢。將賣淫與還大房子的貸款“捆”在一起,難說具有悲情色情,倒是有靠肉體賺錢、投機升值的傾向。還房貸不能證明賣淫“正當”。否則,一切為了滿足過度欲望的犯罪都“有情可原”?另外,還有離經叛道者主張“賣淫合法化”,他們覺得食色性也、有需求就有市場、賣淫與嫖娼“愿打愿挨”。不得不說,倫理、道德、疾病等一系列問題都是“賣淫合法”繞不過去的檻,所謂的“性工作者”在現(xiàn)有法律層面不被承認是“工作”,只能是違法。
“裸官被迫退休”與反腐敗是一碼事嗎?
背景:5月19日,廣東省發(fā)布消息,廣州市委原副書記方旋提前退休。據披露,方旋“被迫退休”源于他是一名“裸官”。
華商報發(fā)表馬九器的觀點:“裸官”本身具有產生公共危害隱患的可能,比如“身在曹營心在漢”的不作為,比如民眾對公職人員的不信任;加之大批落馬貪官、外逃貪官都有“裸官”的共性,因此對這一群體進行“重典治理”,也是民之所向、大勢所趨。既然當下官方、民間對“整治裸官”基本達成共識,那么,不妨在速度、力度上加大馬力火力,種好這塊試驗田,為反腐等公共空間拓出有為天地。
新京報發(fā)表觀點:無論是不得提拔,還是提前退休,對于“裸官”利益的觸動,仍然有限,對于“裸官”的管理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裸官是否存在貪腐問題,其家屬子女在國外的生活費用、個人財產來源是否正當,都要徹徹底底調查清楚,給社會一個交代。如果他個人確實清白,才可談退休、調離、辭職。這樣才能避免裸官不明不白退位,引發(fā)社會的猜疑。對“裸官”不姑息放任,早一點、嚴一點,或許相應負面影響和損失就會少一些。
小蔣隨想:此前我說過,面對“嚴打”形勢,裸官肯定也會想對策。一個辦法是和移民國外的配偶假離婚,雖然還是只身在國內,但光棍漢算不算裸官恐怕得兩說。人家的離婚理由也很“充分”——長期兩地分居,感情已然破裂,沒準還能贏得些許同情呢。實際上,國外家眷還需“國內前任”不斷供給,國內的離婚干部也需要國外“后路”,二者雖無婚姻之名,卻有共同利益之實,因而還會默契配合。說到底,棄用裸官頂多是“疑人不用”,與反腐并無太大關系。查清裸官家眷的移民款來源更重要,但這也是“馬后炮”。在不斷強化反腐的今天,從監(jiān)管機制上防腐、防止權力變現(xiàn)才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