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梳理,已退休的杭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王光榮、67歲的湖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陽寶華、已退休兩年的廣東省茂名市原政協(xié)主席馮立梅,均因為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而被調(diào)查。加上先前被查的退休高官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郭永祥、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fā)科、湖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陳柏槐,退休官員被查,一時成為熱點話題。
中央頻頻對退休了的貪腐官員的亮出紅牌,再次給廣大官員上了一堂廉政課。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隨著反腐敗進入深水區(qū),任何官員,只要涉嫌貪腐,不論躲到哪里,不論在職還是退休,都難逃法治制裁。一些官員在抱著“退休之前撈一把,退休之后不會出事”的心理貪污受賄,到頭來只是“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終究會事情敗露、身敗名裂。退休被腐敗分子視作“保票”,然而這張保票在鐵腕反腐的震懾下,注定是弱不禁風。
無論過去還是現(xiàn)在,退休從來都不是腐敗的“避風港”“保險箱”“隱身衣”,反腐敗既沒有例外,也沒有禁區(qū),退休根本不可能讓腐敗“洗白”,黨紀國法也不可能縱容腐敗官員借助退休“軟著陸”。從法律上看,法律根本沒有為“退休”開辟額外空間或者留下空白。比如受賄罪,認定條件是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獲取不當利益,即便退休,但凡借助原有職權形成的地位便利條件獲益,受賄罪照樣成立。從黨紀政紀的制度設計看,離任審計、退休審計,也最大程度防止了腐敗官員漏網(wǎng)。從現(xiàn)實看,退休后被查并不是最近獨有的現(xiàn)象,以往退休后被查的官員也有許多,比如鄭筱萸,卸任國家藥監(jiān)局局長一年半后被查。
退休后官員被調(diào)查集中出現(xiàn),只是反腐敗力度加大后出現(xiàn)的正常現(xiàn)象,并不應該被大肆炒作、過分拔高。值得關注的課題還有很多,比如如何更好地懲治和預防退休后的腐敗問題。對于退休前的“59歲現(xiàn)象”,無論是社會各方還是紀檢機構,都已經(jīng)給予了足夠重視,而對于退休后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卻還未有足夠的預防和制約。無論是新近的曝光的廣東東莞原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高少鵬,還是近年來出現(xiàn)的云南省原人事廳副廳長呂亦才、廣東佛山市原政協(xié)副主席吳志強等人退休后受賄案件,退休前草蛇灰線埋下伏筆,退休后水到渠成收取好處,諸如此類的腐敗新變種,理應成為反腐敗的重點關注對象。
權力有任期,清廉無時限,任期結束了,但清廉還要持續(xù)。一些官員,工作期間一身正氣,一旦脫離了崗位,脫離了組織關懷,脫離了監(jiān)督視線,立刻變得一團烏煙瘴氣,或是跑到社會團體中兼任領導職務,或是跑到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表面看去是發(fā)揮余熱,實際則是人退心不退、職退權不退,搞得凈是些利益輸送和權錢勾結,不僅壞了一世清廉,還污濁世風影響惡劣。以此來看,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凈凈退休,老老實實做人,應當成為每個官員一生恪守的準則;反腐敗不留后門,退休官員沒有特權,也理應成為黨風廉政建設的基本原則。
善始容易善終難。曾有干部感言:“做到‘一時清’容易,做到‘一輩子清’很難,做到‘代代清’更難。”肺腑之言,道出了加強黨性修養(yǎng)和制度反腐的重要性。黨紀國法不失之于軟,黨性修養(yǎng)不失之于寬,腐敗頑疾才不會隨風擴散,干部才不會跌倒在人生的終點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