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位老太在信訪大廳喊了三聲要見局長,結(jié)果被送進了拘留所。這說明,局長不是那么好見的,局長也許在會所大吃大喝,也許在興致勃勃地打高爾夫,豈能由你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第二,要見局長是要付出代價的。對已經(jīng)67歲的陳青老太來說,代價就是在拘留所里呆了8天。
陳老太是在駐馬店市公安局對全市市民開放的信訪接待日那天來到公安局信訪接待大廳的。斯時斯地,陳老太當然是去信訪的。19年前,陳青18歲的兒子高連軍被兩名巡邏民警當做在逃嫌疑犯射殺,陳青自此走上申訴之路。我們不去評價民警射殺陳老太之子是否正當,但是完全可以理解想為兒子討個說法的陳老太的心情。
很難理解的是,想要討個說法的陳老太,就因為在局長接待日的當天喊了三聲要見局長,討來的不是局長的親切接見,而是嚴峻無情的拘留處罰。拘留的罪名是“擾亂單位秩序”?蓳(jù)當時現(xiàn)場的一名目擊者說,確實看到陳青在喊“想見楊局長”。當陳青被警察帶出去時,其他上訪人員都還在排隊,接訪照常!拔腋杏X大廳秩序沒受什么影響!
喊了三聲就擾亂了秩序,只能說明該單位的秩序?qū)嵲谑谴嗳醯煤堋.斎,這三聲要見局長里面說明的事情還有很多。為什么要見局長?因為局長的官大,寄希望于局長能辦其他人辦不了的事,解決其他人解決不了的問題。陳老太的的兒子是1995年被射殺的,19年過去了,還是覺得冤,還是沒得到公平公正的反饋,我們的信訪制度是不是出了什么問題?按說,這樣的事,無需找局長,找法律即可?纯窗凑辗,兩名民警的射殺行為是否存在過失,如有過失應(yīng)該承擔什么責任、接受何種處罰?瓷先ズ芎唵蔚氖虑,變得那么復(fù)雜,說明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制度有時候不那么剛性。
見局長的呼聲已經(jīng)表明了法治存在缺失,可三呼見局長的災(zāi)難性后果更進一步加劇了這種缺失感。局長接待日,見不著局長也就算了,但直接就被送進了拘留所估計是陳老太難以預(yù)料到的。派出所稱對陳老太是依法拘留,但是喊幾聲見局長就到了進拘留所的份上了?依的是什么法?上面是否明確寫著喊三聲要見局長就拘留8天?再多喊一聲又將如何?除了直接送陳老太進拘留所外,難道就沒有其他辦法了嗎?局長出來見一見就這么難么?
信訪實質(zhì)上是百姓對現(xiàn)有司法制度的一種“救濟”制度。要見局長,只不過是尋求一種安慰,討個說法。如果連這種權(quán)利都被剝奪,老百姓又該到哪里說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