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社評
本報特約評論員
要讓“2.5天小長假”制度全面推行,真正成為大多數(shù)國人的福利,讓勞動者對此充滿信心,關鍵必須在落實政策和提升執(zhí)行力上下工夫。要完善國家頂層制度設計和政策措施,避免地方和有關用工者鉆制度空子不落實軟落實,避免這項制度淪為一些特殊群體的“特別福利”。
江蘇省委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fā)居民消費潛力的實施意見》,其中政策支持部分提出,鼓勵錯峰休假和彈性作息,探索在有條件地區(qū)實施“2.5天小長假”政策措施。
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自從國家2015年出臺政策鼓勵地方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實施彈性作息政策后,截至目前已有河北、江蘇、陜西、重慶、浙江、廣東等十余省份出臺意見,鼓勵地方實施“2.5天小長假”。而且?guī)缀鯖]有例外,每次“某地鼓勵探索實施2.5天小長假”的消息甫一發(fā)布,就迅速登上熱搜榜,社會對“2.5天小長假”的關注由此可見一斑。不少人相信,“2.5天小長假”離我們已經(jīng)不遠了。
綜合來看,“2.5天小長假”制度要在全國得到有效推廣,真正成為大多數(shù)國人的福利,還需要過如下幾道“關”。
一是制度強力引導“關”。目前,不說落實成色有多高,僅就出臺鼓勵2.5天休假意見的地方看,也就十余個省份,雖然與2015年國家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首次提出“2.5天小長假”相比,已經(jīng)越來越多的地方積極跟進,但總體來說仍是少數(shù)。
當時國家出臺這項制度,主要采取“鼓勵”的方式,允許地方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落實,缺乏明確的強制執(zhí)行力。要想“2.5天小長假”由全國性試點提升為全國性政策和全體國民福利,需要在國家的制度層面,對這一制度提出更加明確的要求。
二是社會各界共識“關”?傮w來看,“2.5天小長假”雖然越來越受到社會的歡迎,并在更多地方開始試點實踐,但目前對這一制度仍存在一些爭議。人社部的一項調(diào)查顯示,目前帶薪休假落實率總體約為50%。
有人認為,這種情況下,與其出臺一個并不硬性的福利假期,不如采取措施把法規(guī)明確的制度落實好。而且,主要以“鼓勵”(可執(zhí)行可不執(zhí)行)的形式推出的“2.5天小長假”制度,有時可能會讓人懷疑和擔心,這項制度會不會淪為某些特殊群體的“特別福利”。這些分歧的存在,也讓實施“2.5天小長假”制度缺乏足夠的共識和更強大的基礎。
三是強力執(zhí)法保障“關”。在一些地方依然是資強勞弱,一些勞動者仍然處在不敢休、看臉色的狀態(tài)中。已有的法規(guī)明確的帶薪休假等都難落實,建議性的“2.5天小長假”制度雖然美好和善意盡顯,但到底能不能執(zhí)行,能否成為勞動者能夠不折不扣享受的“制度福利”?下一步落實“2.5天小長假”,執(zhí)法保障必不可少。
四是成本合理分擔“關”。今年全國兩會上,減輕企業(yè)負擔成為一個熱點和焦點,之后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減輕企業(yè)負擔的政策措施。此前,諸如帶薪休假等勞動者權益屢屢得不到有效保障,關鍵之一就在于,完全落實勞動者福利會進一步加大企業(yè)負擔,但企業(yè)又難以一力承擔。更大范圍、更大力度推行“2.5天小長假”制度,可能讓一些企業(yè)陷入更大困境,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科學分擔實施“2.5天小長假”制度所增加的企業(yè)經(jīng)營成本。
要讓“2.5天小長假”制度全面推行,讓勞動者對此充滿信心,凝聚足夠共識,關鍵必須在落實政策和提升執(zhí)行力上下工夫。
一方面,從國家頂層制度設計和制度完善上下工夫,避免地方和有關用工者鉆制度空子不落實軟落實。另一方面,在所有勞動者群體中平衡推進“2.5天小長假”,避免這項制度淪為一些特殊群體的“特別福利”。
再者,要加強勞動執(zhí)法和問責,從根本制度上增強、改變勞動者在勞資力量對比中的弱勢地位,提高勞動者的話語權,平衡勞資雙方的權力制衡。還要進一步推動降稅減費,增強企業(yè)盈利支付能力。這些都是實施“2.5天小長假”制度必須做好的基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