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昨天的《北京晨報》報道,深圳市的一些加油站表示,最近警方下達了通知,市民買散裝汽油除了需要出示身份證之外,還需要單位或者街道出具證明。深圳市公安局回應稱,確實有這樣的通知,是按照上級的要求下達的。
汽油實名制的規(guī)定,引來了不少質疑之聲,這樣的舉措,也著實給一些市民帶來了諸多不便,比如就有當地媒體報道,有包工頭承包了開挖路面等一些小工程,要用到發(fā)電機、打風炮等設備,最近半個月來,怎樣給這些機器買到汽油,就成了一件令人苦惱的事情。
與此前沸沸揚揚的菜刀實名制一樣,汽油實名制的出臺所引起的爭議不可避免。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這汽油與菜刀、口罩之類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物件兒倒也不同,特別是那些罐裝汽油,本身就堪稱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再加上前段時間廈門公交縱火案的慘烈記憶,如此背景下,深圳等城市開始實行汽油“實名制”,也可以理解。
不過,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時,有些思路需要厘清。
首先,后續(xù)服務要跟上。比如,深圳的一些街道就拒絕為買汽油者出具證明,不管是“沒接到通知”也好,還是怕擔責任也罷,這都為實名制的實施造成了障礙,給老百姓添加了麻煩,這一環(huán)節(jié)該由誰來疏通銜接?再比如對確有工作需要的市民,比如上述的那位經常需要用到汽油的包工頭,這類人畢竟只是少數,做個登記予以相應變通,也不是什么難事吧?而如果提早就把這些障礙掃除,相信也不會有如今這么大的質疑之聲。
其次,有關部門得清楚,這汽油實名制貫徹得再好,也是治標不治本,拋開犯罪分子的惡行,我們也應該看到,犯罪分子中的一些人也是因為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于是喪失理智鋌而走險。那么,如何治本,也是明擺著的事情了。
最后,任何的“實名制”,都不可草率推出,要充分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影響,絕不能為了一己之便利,而忽視了廣大群眾的方便,從而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