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zhí)行人不履行義務惡意逃避執(zhí)行一直是法院“執(zhí)行難”的重要原因。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說,去年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制度,實行公開曝光,對7.2萬名失信被執(zhí)行人進行了信用懲戒,約20%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2014年3月11日 人民日報)
據(jù)悉,去年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制度,實行公開曝光,對7.2萬名失信被執(zhí)行人進行了信用懲戒,約20%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這充分彰顯了“失信黑名單”的威力,說明加強建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制度非常必要,值得推崇。失信黑名單打著了“老賴”的七寸。
勝訴難執(zhí)行,是法院的無奈與尷尬,也是債權人的無奈與痛苦,更使得神圣的判決成了一紙空文。其實,有些債務人并非兜中無錢,就是想賴賬,這不僅有違社會誠實守信的公序良俗,也挑戰(zhàn)了法律的權威。只有讓這些“老賴”在公眾面前原形畢露,正義方可得到伸張,社會的誠信體系才能得以修復與維護。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與“老賴”的斗爭與較量中,法院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用失信黑名單這一利器“圍剿”老賴,使其無處遁形。主要將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guī)避執(zhí)行,以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等六種情形的“老賴”信息,錄入最高法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公眾可通過最高法網站查詢。不僅如此,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的信息會推送給銀行等金融機構和工商管理等部門和征信機構,并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tǒng)中記錄。
而無錫法院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做了有益嘗試,直接將“老賴”的資料在最繁華的地段大屏滾動播出,包括“老賴”的照片、年齡等相關信息,使其暴露無遺。效果非常顯著,不到兩天多個“老賴”投降求饒,請求從“黑名單”上移除,主動找債權人清還債務。這足可看出,“老賴”并非不具備償還能力,而是想用賴得的錢吃香喝辣過舒舒坦坦的日子,是典型的道德淪喪,應為社會所不齒。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有了失信黑名單,“老賴”就難以立足。在此之前,“老賴”逃脫債權人的視線,便可以安享自己的“好日子”,甚或還會在不知底細的人面前擺闊,F(xiàn)在恐怕就行不通了,即便亡命天涯,人們若要了解其“廬山真面目”,只要輕輕點擊鼠標,就能了解其“前世今生”,稍有頭腦的人都會敬而遠之,而想搖身一變再當老板搞投資那就更是難上加難、異想天開。不僅如此,列入失信黑名單者,還將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不得擔任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等。雖賴得了不該屬于自己的錢,但卻失去了自己應有的做人尊嚴與自由,豈不悲哉?
失信黑名單是高懸“老賴”面門的一把利劍。將之用好落實到位,“老賴”便會望而生畏,并想方設法履行還債義務。相信,隨著法院失信黑名單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法院執(zhí)行難的問題會迎刃而解,更多的債務人會主動償還債務?傊,絕不能讓“老賴”破壞了社會的誠信體系,沒有誠信就會寸步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