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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報:看門狗式語言暴力需戴法律口罩

郭元鵬

2014年11月20日09:50    來源: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看門狗式語言暴力需戴法律口罩

  ■多棱鏡

  11月16日下午,合肥市東至路香樟雅苑小區(qū)門口,一名中年女司機試圖駕車從大門出口逆向進入小區(qū),遭到值班保安趙宗偉的拒絕。隨后,女司機下車后與趙宗偉爭吵數(shù)分鐘并辱罵其是“看門狗”。63歲的趙宗偉倒地不起,后搶救無效身亡。據(jù)記者了解,該名女司機姓鄭,系安徽省教育廳的一名科級干部。(11月19日《新安晚報》)

  在這起事件中,雙方都沒有肢體接觸,只是言語傷害。在氣死保安的言語里,有這樣幾句話:你做回好人不行嗎?做壞人是要下地獄的。你就是個看門狗。當然,保安的死亡不完全是因為語言暴力,可能也和身體健康有關系。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樣的語言暴力是一個導火索。

  對于這起事件,需要反思的是這種“看門狗式”的語言暴力現(xiàn)象。在這種語言暴力引發(fā)的事件越來越多的今天,我們是不是該有一種更為嚴厲的約束來解決這個問題?

  對于這種“看門狗式”的語言暴力,我們不是沒有過問的。但是,也僅僅停留在了文明引導上,倡導大家要講文明。事實上,任何社會現(xiàn)象如果僅僅停留在引導的層面,往往會顯得軟弱無力。因為語言暴力造成了極度的傷害后,自然會受到處罰?墒,當這樣的語言暴力沒有造成死亡等嚴重后果的時候,我們又當如何?僅僅是教育,僅僅是調(diào)解,僅僅是勸說?

  我們已經(jīng)進入了依法治國的時代。依法治國需要管好貪污腐敗、公平正義這樣的重于泰山的大事,也應該管好語言暴力、摧毀三觀的雞毛蒜皮的小事。對于這種“看門狗式”的傷害,不能只靠教育引導,而要依靠法律的細化。不能僅僅停留在口水的譴責中,而應該給這些不干凈的嘴巴戴上“法律口罩”。有了詳細的標準,無論是有了嚴重的后果,還是沒有任何后果,只要證據(jù)確鑿,都能用法律去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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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松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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